常見問題
解答您的疑問
公司註冊
問:
註冊香港有限公司的費用是多少?
答:
成立擁有股本的香港有限公司的申請費為1,720港元,商業登記費為250港元(2019財政年度)。因此,總費用僅為1970港元。
我們不會向您收取任何額外費用,我們還將為您提供第一年的公司秘書服務和商業註冊地址。
問:
香港有限公司註冊成立後我會得到什麼?
答:
R&B將通過電子郵件向您提供以下電子文件,並可在我們的網站系統上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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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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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登記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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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註冊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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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定登記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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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人控制人登記冊
額外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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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印章和圓形印章HK $ 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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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盒、簽名印章和圓形印章HK $ 800,包括上面的實體文件。
問:
什麼是綠盒?
答:
綠盒是香港公司成立後的可得到的文件和印章,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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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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鋼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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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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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圓形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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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定登記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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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人控制人登記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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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登記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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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註冊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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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公司註冊處提交的文件副本。
綠盒現在不是強制性的,因為電子文件也是同樣有效的。
問:
哪些法規適用於香港有限公司的名義資本和成員數量?
答:
香港有限公司沒有最低資本要求。通常的最低初始發行/實收資本為HK$1.00,相當於一股。
在香港成立的有限公司必須至少有一名成員持有至少一股股份。個人股東也可以是公司董事。
公司秘書必須另行獨立聘用,必需為通常居住在香港的自然人或在香港的公司。
問:
我應該如何設定我的註冊資本?
答:
如果你是公司的唯一股東,而且沒有計劃向其他人轉讓股份,可以設定為HK$1。
如果你的公司有多於一位股東,或者你有計劃將來會向其他人轉讓股份,則我們建議你設定在HK$1,000。
問:
非香港居民能否在香港成立公司?
答:
非香港居民可以在香港設立本地有限公司,但該公司需要在香港本地實體地址註冊和需要委任公司秘書。
公司秘書必須由香港居民或在香港的公司擔任,R&B是香港註冊的信託和公司服務持牌人(TC006200) ,我們可以提供一站式企業和商業服務。
我們的專家會協助您在遵守所有法律要求的前題下成立和發展您的香港有限公司。
問:
在香港成立的有限公司是否有在香港以外的註冊辦事處?
答:
不可以。在香港成立的所有有限公司必須在香港設有本地實體地址,無法使用郵政信箱代替。
問:
非香港居民可否獲委任為有限公司的董事兼秘書?
答:
非香港居民可以被任命為香港有限公司的董事。但是,如果公司秘書是自然人,則該自然人應該是通常居住在香港的;如果是法人團體,其註冊辦事處或營業地點應在香港。
每家香港有限公司必須至少有一名董事和一名秘書。如果公司只有一名董事,則董事不得兼任公司秘書。
管理和更新
問:
根據香港“公司條例”,註冊公司何時需要提交週年申報表?
答:
擁有年度股本的本地私營公司必須在註冊成立週年(註冊成立年份除外)的42天內提交年度回報。其他本地公司必須在公司年度股東大會的42天內或在公司年度股東大會之前提交的認證副本的42天內提交週年申報表。
根據“公司條例”第XI條的規定,非香港公司必須在每個週年紀念日後的42天內提交週年申報表。
問:
註銷,剔除註冊和清算有什麼區別?
答:
這是解散現有公司的三種方式。註銷是一個簡單,廉價和快速解決已解散的私營公司的過程。申請人通過提交指定表格(表格DR1)申請註銷。
剔除註冊是由公司註冊處處長發起罷免,將已解散的公司從登記冊中刪除。
清算程序由指定清盤人監察及管理。它包括結算,實現和處置公司資產以及向債權人支付股息(如果可能)。完成所有程序後,公司解散。
稅收
問:
外籍人士在香港繳納的稅金是多少?
答:
香港有一個簡單而低廉的稅制。稅收只來自工資,財產和利潤。資本收益,禮品,繼承和社會保障在香港不徵稅。沒有增值稅(VAT)或商品及服務稅(GST)。
個人受僱人仕按2%至17%的遞進稅率繳納入息稅。稅務報告每年根據稅務局發出的特定納稅申報表進行。稅款是一個綜合數字,通常可以分兩次付款。 R&B為個人和公司提供專業的稅務諮詢服務,在遵守所有香港法例下制定稅務策略。
問:
現時香港利得稅稅率是多少?
答:
2018/2019及以後評估年度的正常利潤稅率為
公司:16.5%(首次應課稅溢利HK$2,000,000中的8.25%)
非法人企業:15%(首次應評稅利潤為HK$2,000,000中的7.5%)
以正常利潤率50%的優惠稅率適用於在香港發行的符合條件的合格債務債務工具(“QDI”)收到或獲得的交易利潤和利息收入,以及專業再保險公司的離岸業務。但是,如果在該人是QDI問題的聯繫人的情況下如此收到或累計利息收入和交易利潤,則該豁免將不適用。
問:
未能按時納稅的處罰是什麼?
答:
根據“稅務條例”第71(1)條,按照“稅務條例”的規定徵收的稅項,應在通知的指定日期或之前支付。如果不這樣做,則視為納稅延遲。
如果納稅人在未能在第一期稅款到期時依時付款,則第二期稅款將被視為實時到期,稅務局可以立即採取行動全額收回稅款。
根據“稅務條例”(第112章)第XII條,稅務局局長允許該部門立即採取法律行動收回未繳稅款。這包括向第三方徵收5%的附加費,發出稅收回收和法律訴訟通知。
其他
問:
R&B在哪裡?
答:
R&B辦事處位於香港紅磡紅磡民裕街51號凱旋工商中心2期3樓L2室。
由於我們擁有一個完全自動化的門戶網站和在線客戶服務團隊,您可以使用我們的服務而無需親自訪問我們。
問:
銀行賬戶開立是否有保證成功?
答:
遺憾的是,我們無法保證銀行開戶的成功,因為銀行將根據行業,銀行賬戶的目的和申請人的背景等因素判斷申請。
R&B將根據我們對銀行要求的理解進行提交前檢查,並提出改善成功率的建議。
問:
您接受哪種付款方式?
答:
我們接受銀行轉帳,支票,Stripe和Payme。請聯繫我們了解更多詳情。
問:
我的公司名稱已在香港註冊。我可以使用公司名稱作為商標嗎?該名稱是否會自動受到商標侵權保護?
答:
在香港,有限公司註冊和商標註冊是分開的,不同的法律由不同的政府部門管理和監管。公司註冊處負責註冊在香港設立營業地點的本地公司及外部公司。
知識產權署商標註冊處(www.ipd.gov.hk/chi/trademarks.htm)負責商標註冊。如果您的公司名稱在公司註冊處列出,這並不意味著您自動擁有專有使用公司名稱作為促銷或交易商品和服務的商標的權利。
您必須單獨向商標註冊處提出申請,以便根據“商標條例”獲得法律保護。